是否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款项都享有优先权保护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该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该条规定可以明确的是只有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工程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建设工程价款又包含哪些内容呢?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而建设工程价款是依据前述规定计算的,所以因工程施工而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都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都享有优先受偿权。
是否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款项都享有优先权保护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该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依据该条规定可以明确的是只有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于工程款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建设工程价款又包含哪些内容呢?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按费用构成要素组成划分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而建设工程价款是依据前述规定计算的,所以因工程施工而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都属于建设工程价款的组成部分,都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