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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建筑工人的归属感
 [打印]添加时间:2023-03-16   有效期: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69
 “建筑业企业现有的劳务用工模式在工人安全管理、工程质量以及工人技术培训等方面都存在一定问题。”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方案》的出台,目的在于做好建筑工人各项保障工作,降低建筑工人的流动性,增强建筑工人的职业性和归属感。
 
  《方案》明确提出,一方面逐步提高建筑工人社会保险覆盖率,在逐步实现社保统筹、应参尽参的基础上,优先确保建筑工人工伤保险参保率100%;另一方面进一步提高建筑工人待遇,健全建筑业企业自有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同时,要优化自有工人的定额编制,通过不断提升其技能,广泛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对建筑技能竞赛的获奖者,按规定颁发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职业技能证书。引导企业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大力提倡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和高薪待遇。
 
  “试点单位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4%单列建筑业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以提升建筑工人的职业技能。”上述负责人表示。
 
  确定首批22家试点企业
 
  为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方案》明确,从今年12月1日起,必须是进行了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才有资格承接试点项目。试点项目包括重庆主城都市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复杂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认定标准要求认定为技术复杂的项目。
 
  试点项目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推行自有工人施工试点。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要逐步实现自有工人施工,或者自有专业作业企业(全资、控股或参股的专业作业企业)施工;已开工或已招标投标项目可分阶段实施。
 
  目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确定了第一批22家试点企业。
 
  引导建筑劳务企业转型发展
 
  据介绍,为引导劳务企业转型发展,《方案》提出,传统的建筑劳务企业可以向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转型发展,另外还可以向专业作业企业转型发展。
 
  据悉,专业作业企业可与工程承包企业合作,由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出资的全资或者控股50%以上的专业作业企业的建筑工人,都能算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的自有工人。
 
  专业作业企业需要实行备案登记制,不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作业班组形式参与施工;具备基本技能水平;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为建筑工人缴纳社保。专业作业企业负责人作为班组长、技术骨干和带头人,要带头落实好现场管理规定,施工期间工地出勤率原则上不低于70%。
 
  “实施建筑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能够让建筑业企业直接参与工人管理,增加农民工的收益,提升他们的职业成就感。同时,还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直至全市全面实施。”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