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22家试点企业中,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的合资企业)仅有3家,其余19家均为民营企业。其中,营收在20亿元以上的,要求自有工人不低于600人。营收超200亿元的,自有工人将达到5000人。
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负责人表示,“带编”改革将坚持“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绩优者多得”的原则,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与工人技能等级、施工质量水平、安全责任落实、业绩贡献、工作年限等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弥补“按天付薪、按件计价”“包干工资、固定工资”存在的不足,大力提倡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和高薪待遇,将质量安全检查结果落实到工人薪酬管理上。
“这是建筑领域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创新尝试,有其试点和示范意义!”在重庆京渝省情和发展规划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莫远明看来,“带编”工人对保障工程质量和建筑工人权益意义非凡,但建筑企业培育自有工人,也会增加经营成本和管理难度,需要循序渐进推进,摸着石头过河。
“除非开发公司给的条件很好,否则实施起来难度还是很大的。”重庆某民营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凌女士坦言,拖欠工程进度款、材料款甚至工资给付不及时,这都是行业普遍现象,没有包工头垫资,总包企业可能要承受非常大的资金压力。
凌女士还认为,建筑企业的工程任务时多时少,用人需求往往难以固定,如果一个自有工人很多的企业,一旦生产任务不饱和,就会造成窝工,人力成本加大。